吴亮律师
起诉离婚这件事,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的。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,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。
这里说的住所地,其实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。而经常居住地,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地,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,不过可别把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算进去。
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,比如说被告下落不明,或者宣告失踪,又或者被劳动教养,还有被监禁等等这些情况,那原告住所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。
另外,要是夫妻当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了,另一方再起诉离婚的案件,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。
总之,到底由哪个法院来管辖,得综合具体的情况去判断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咱就来说说这起诉离婚的管辖事儿。那住所地,就好比是咱公民的老家户口所在地,那可是固定的地儿。就好像一个人出生在山东,山东那地方就是他的住所地。
再说说经常居住地,这就像是一个人长期待着的地方。比如说,一个员工从山东老家跑到北京打工,在北京连续住了一年多,那北京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。不过,要是他生病住院在医院,那医院可不算经常居住地。
要是遇到些特殊情况,那可就有点不一样。就好比被告下落不明,那找都找不到人,这时候原告住所地法院就有管辖权,就好像在老家找不着人,那就得在老家的法院去起诉。还有宣告失踪、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情况,那也得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。
另外,要是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,那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就好像一方去外地打工一年多不回来,另一方就在老家的法院起诉离婚就行。所以说,确定管辖法院那可得综合各种具体情况来判断,可不能马虎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离婚诉讼中,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。倘若被告的住所地与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致,那么此时就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。
这里所说的住所地,其实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。而经常居住地,指的是公民从住所地离开之后,到起诉时为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,不过要注意,公民住院就医的那个地方是不能算作经常居住地的。
要是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,像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被宣告失踪了,又或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等情况,那么原告住所地的法院也具备管辖权。
另外,要是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时间,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,是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的。总而言之,要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,就需要综合各种具体的情况进行细致的判断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起诉离婚这件事儿,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的。要是被告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样,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。
这里说的住所地,其实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。而经常居住地,指的是公民从住所地离开一直到起诉的时候,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,不过可别把公民住院就医的那个地方也算进去。
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,比如说被告下落不明,或者被宣告失踪,又或者被劳动教养,还有被监禁等等这些情况,那原告住所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。
另外,要是夫妻当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了,另一方再起诉离婚的案件,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。
总之,到底由哪个法院来管辖,得综合各种具体的情况去判断才行,可不能马虎大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