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亮律师
法律分析:一、老板对员工进行性骚扰,如果进行了身体上的接触,那么,侵犯了员工的身体权、人格尊严以及性自由的权利。如果没有进行身体上的接触,那么,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以及性自由的权利。二、被性骚扰的员工可以要求老板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,造成损失的,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这里的损害包括精神上的损害以及物质财产上的损害。但精神损失要求受受害的女员工的精神损害受到比较严重的后果,例如:老板长期的性骚扰,公开进行性质恶劣的性骚扰,受害者因性骚扰自杀,产生精神疾病等。三、如果老板的性骚扰行为是一种猥亵行为,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应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,如构成猥亵妇女儿童罪,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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